根据《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发改服价〔2021〕11号),自2021年秋季开始,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调整为770元/生·学年(其中含安装空调加收70元/生·学年)。学校按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除超额水电费外,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学校可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对学生收取费用。
特此通告。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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