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27日我局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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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3-2930858 | |||
传 真:0593-2930856 | |||
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 |||
邮 编:352100 | |||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下载链接 |
上汽AS32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 | 宁蕉环评[2022]1号 | 2022.1.4 | 见附件 |
宁德恒义托盘总成产品生产项目 | 宁蕉环评[2022]2号 | 2022.1.20 | 见附件 |
宁德伊控动力10万台套电池总成量产扩建项目 | 宁蕉环评[2022]3号 | 2022.1.20 | 见附件 |
蕉城区城南镇单叶线(Y231)金涵大桥至坪岗段公路工程 | 宁蕉环评[2022]4号 | 2022.1.27 | 见附件 |
福建爱立德电泳及废水处理设施技改项目 | 宁蕉环评[2022]5号 | 2022.1.27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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