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蕉城区城区饮用水水质卫生情况,同时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蕉城区城区饮用水卫生安全,避免水源性疾病的传播、流行和其他饮用水卫生相关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明电﹝2017﹞107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宁德市疾控中心于2021年8~9月开展第三季度宁德市蕉城区城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现将结果总结如下。
一、采样时间与采样点选择
根据蕉城区各水厂供水基本情况和供水分布情况,采用统计学分层、随机的方法制定采样方案,采样点包含有酒店、居民小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各类供水点。于2021年8月中下旬按照采样方案对采样点进行水样采集,共采集水样54份,其中出厂水4份、末梢水(或称“水龙头水”,以下均称“末梢水”)23份、二次供水27份。
二、检测指标、检测结果评价和检验方法
1、按照《生活饮用水国家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常规和氨氮等共36项指标进行水质卫生监测和评价。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共计18项。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氯酸盐等,共计13项。
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性余氯、二氧化氯等,共计2项。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共计3项。
2、水样的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规定执行。
三、检测结果
1、第三季度蕉城区城区饮用水监测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共采集蕉城区居民饮用水样本54份,不达标1份,达标53份,达标率为98.15%。其中出厂水4份、末梢水23份全部达标,达标率100%;二次供水27份,26份达标,达标率96.30 %,详见表1。
表1 2021年蕉城区第三季度城区居民饮用水检测结果表
水样类型 |
总样本数 |
不达标 样本数 |
达标 样本数 |
总达标率(%) |
出厂水 |
4 |
0 |
4 |
100.00 |
末梢水 |
23 |
0 |
23 |
100.00 |
二次供水 |
27 |
1 |
26 |
96.30 |
合计 |
54 |
1 |
53 |
98.15 |
2、不达标指标分布情况
本季度检测的水样各项指标中,出厂水、末梢水所有检测的36项指标均达标。二次供水不达标1份,不达标指标为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游离性余氯和二氧化氯)。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
2021年第三季度共采集蕉城区城区饮用水样本54份,不达标1份,达标53份,达标率为98.15%。出厂水、末梢水达标率100%。二次供水达标率为96.30%,二次供水不达标指标有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游离性余氯和二氧化氯),可能与二次供水储水系统清洗消毒不够规范、储水量过多超过用常需水量等原因造成饮用水滞留时间过长,余氯和二氧化氯耗尽、微生物滋生有关。
2、建议
对不达标的二次供水监测点,责任单位应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定期对储水系统及管网进行维护、全面清洗、消毒,并根据实际日用水量适当调整储水系统的储水量;供水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行业管理,供水单位加强对水厂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卫生监督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保证水质安全;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地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提高居民饮用水卫生意识及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避免水源性疾病传播和流行,确保新冠疫情下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