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宁德市蕉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蕉城站站前广场及通站道路工程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7.7064公顷
2.征地范围:九都镇S303西侧、衢宁铁路用地东侧
具体位置详见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蕉城站站前广场及通站道路工程征地工作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九仙村、云气村、洋岸坂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蕉城站站前广场及通站道路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由九都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九都镇人民政府和九仙村、云气村、洋岸坂村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九都镇人民政府组织该项目征地公告张贴工作,委托蕉城区住建局代表蕉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签订村民住宅补偿协议,委托九都镇人民政府代表蕉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村民住宅除外)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