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蕉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4.2291公顷(约63.44亩)。
2.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蕉城区金涵乡井上村、濂坑村,具体位置详见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金涵乡井上村、濂坑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9月11日由金涵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金涵乡政府和井上村、濂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金涵乡政府组织该项目征地公告张贴以及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安置补助协议、村民住宅补偿协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村民住宅除外)补偿协议等。
特此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