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 塔南片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812128。
四、自告知书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附件:地块规划红线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