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第二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61号)文件,下达我区资金500万元。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设施农业项目验收的批复》(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福建省圣冠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2021年第二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建设单位。批复文:《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专项资金项目的批复》(宁区农﹝2022﹞89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
如对以上申报企业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局监察室反映。为保证查证效率,请反映情况的个人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部门:区农业农村局监察室
联系人:韦畅宏
电话:0593-2892966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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