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1第10期)如下:
本期公布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样品,具体公布信息请见附件。不合格食品已由我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蕉城区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第10期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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