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游成居、游成春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金集建〔1991〕字第0058号)和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现有游成居(游成水)、游成春遗失位于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涵村金溪9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金集建〔1991〕字第0058号),已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15天,无异议。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注销游成居(游成水)、游成春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金集建〔1991〕字第0058号),注销后的权利证书经公告后废止。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83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3-2927793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