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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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24日我局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电话:0593-2930858 |
传 真:0593-2930856 |
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地产综合大厦8楼) |
邮 编:352100 |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下载链接 |
宁德市巨盈贸易上坂园矿区碎石石粉再利用项目 |
宁蕉环监[2020]表21号 |
2020.11.5 |
见附件 |
杰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生产项目 |
宁蕉环监[2020]表22号 |
2020.11.11 |
见附件 |
宁德蕉城新厝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车里湾新能源专用变间隔扩建工程 |
宁蕉环监[2020]表23号 |
2020.11.24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