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1102-0201-2021-00057 | 文号 | 宁区发改审批〔2021〕42 号 |
发布机构 | 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9 |
标题 |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1102-0201-2021-00057 | ||
文号 | 宁区发改审批〔2021〕42 号 | ||
发布机构 | 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0-19 | ||
标题 |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福建鸾城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鸾城投[20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护镇区水域环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可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保护镇区水域环境。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110-350902-04-01-875608)。
三、项目建设地点:蕉城区飞鸾镇梅田村。
四、项目单位:福建鸾城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负荷1.5万m3/d。主要建设包括:1、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建成一体化雨污分流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区域部分道路工程建设; 2、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及泵站建设; 3、综合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4、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058.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和《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改造主体安全鉴定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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