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1100-3000-2008-00108
  • 发文字号: 宁区政文〔2008〕284号
  • 发布机构: 蕉城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08-09-03
  • 标    题: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宁区政文〔2008〕284号
来源:宁区政文〔2008〕284号 发布时间:2011-02-24 10:2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经2008年8月15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位于蕉城区前林路的蔡威故居列为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附件: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八年九月三日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